服務項目Service
法規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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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管理及確認我國輸銷歐盟之複合性食品符合歐盟相關規範,請輸銷該等食品之業者進儘速至本署「食品輸銷衛生安全整合管理平台」主題專區項下之「歐盟複合性食品專區」完成輸銷資訊填報,詳如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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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推動輸入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管理電子化,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建置線上申辦平台,詳如說明,惠請貴單位轉知相關食品添加物業者,請查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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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度輸入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委託「財團法人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」審查,業經本部於111年12月20日衛授食字第1111304005號公告.請查照並轉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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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尼農業部已註冊我國4家檢驗機構作為新鮮植物源食品認可實驗室,有效期間自111年11月7日至114年11月6日止,詳如說明段,請查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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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健康食品應於產品容器或外包裝明顯標示保健功效之相關成分含量」, 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8日以衛授食字第1111302631號公告廢止,並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生校.請查照並轉知所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