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佈日期:2025-11-26 「自日本輸入食品須檢附產地證明文件,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」及「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」,業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21日以FDA食字第1141303217號公告、FDA食字第1141303032號令廢止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(並轉知所屬)。 詳附件 檔案下載區 FDA食字第1141303034號 下載 回上一頁
發佈日期:2025-11-26 「自日本輸入食品須檢附產地證明文件,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」及「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」,業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21日以FDA食字第1141303217號公告、FDA食字第1141303032號令廢止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(並轉知所屬)。 詳附件 檔案下載區 FDA食字第1141303034號 下載 回上一頁